(旅韓第一人:嘟嘟潘威倫。本篇圖片與參考資料,均來自奇摩運動。)
我不是統一的球迷,但還是恭喜嘟嘟。雖然仍未確定,但終於有機會旅外。
還記得頭目之前PO過的一篇文章,希望這些能夠旅外的球員,不要被中職的自爽條文,給限制了發展。
果然,事情經過了這麼久,能夠出去的,也只有潘威倫而已。
這對球員來講,好悲哀。
儘管有人會說:幹嘛這麼看不起中華職棒?
但撇開民族或國家意識不談,就事論事,以我是大聯盟或者國外球團老闆來看:
1.中職的水準,最多到大聯盟2A,我大聯盟啥沒有,球員最多,幹嘛砸大錢,買一個頂多接近3A的選手?我是"潘仔"嗎?
2.凡是以「錢」為考量的前提下,這些"老摳摳",又非我系統訓練出身的選手,花錢投資,值得嗎?
3.「江山代有才人出,一代新人換舊人」,有優秀潛力,便宜又好用的球員一堆,我幹嘛不挖?
同樣在搞入札金這玩意,但中職沒有先認清自己的斤兩。
於是,就這樣,再次證明中職的旅外條件,根本是壓榨了選手發展的空間。理由如下:
1.有潛力的新秀,能出去的,不是自己跑了,就是被挖了,誰要留在中職被綁?要封殺?咦?連當初逃出去的郭泓志,到後來還不是有求於他?只要撐得夠久,表現夠水準,去旅外一圈回來,薪水說不定都比直接簽還高呢!
2.人都是好面子的動物,更何況,身為中職的老闆或負責人,如果不自抬點身價,面子掛不住。表面上,說得好像保障選手似的,事實上,不這麼做,不就狠狠打自己一巴掌,承認自己不如人?所以,當然也要給它來個「偽入札金」制度囉~
3.這些「黃金年華」已逝的選手,身手正值顛峰,且有不少粉絲。如果出不去,我也沒損失,剛好也讓他們了卻心願,乖乖留在中職。
職棒跟其他工作一樣,講求實力,憑表現,換獎金,又不是慈善機構。
所以,早出去旅外的選手,你認為他們是笨蛋?願意拿低薪苦拼?
現在才想出去,太晚。更別提成為自由球員後,又更晚...
那為何還要有這些條款?
很簡單啊,有人想出去,總得想個辦法讓球團不會遭受損失。
既能安撫民心,又能向大家證明:中華職棒也在進步喔!
一個字:瞎!
所以,哀傷的,不是這些選手,而是中華職棒整個制度。
再這麼搞下去,有潛力的,遲早通通跑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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