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 see the world, things dangerous to come to, to see behind walls, draw closer, to find each other and to feel. That is the purpose of life.
2008/02/29
[戰報]2/26 Last Night on Earth(最後一夜)
之前我有稍微介紹過這一款遊戲。本來,在看完規則後,覺得普普。
後來,看了Overlord的戰報與fxchou兄的戰報與遊戲心得後,便受不了吸引,也跑去買了一套來玩。
由於規則還算簡單,因此,在教了路王與教堂玲後,便開始了這次的遊戲。
英雄方:路王與教堂玲。
僵屍方:我本人啦!
會這樣分有兩個用意:
1.教堂玲看不懂英文,加上很倚賴路王。所以,就給他們分一組。
2.如果給教堂玲扮演僵屍方,那,我與路王聯手下,大概也不用玩了。
(為何我不跟教堂玲一組?原因在第一個就有寫啦!所以沒有第三種選擇。)
在擺設完地圖後,由我先動。
一開始抽四張牌,有一張可以立即在英雄處生兩隻僵屍,並且將兩棟建築物電源切斷。
於是,一開始,英雄所在地,便有兩隻僵屍,而且,還有兩間屋子進去就會停止移動。
(僵屍出現在高中校園了!)
路王則是選擇停在原地,即使有兩隻僵屍了,依舊聞風不動,搜尋他的物品。
教堂玲則是卡卡西再世,拷貝動作!
接下來,雙方發生戰鬥,僵屍只是被推倒而已。其中有一次,還咬中了路王。
在幾次搜尋動作過後,被路王他們找到球棒。幾次的攻擊,僵屍軍團小小受損。
由於時間一分一秒流逝,我便採取遊移戰術,開始讓沒靠近的僵屍亂走。
期間,運氣還不錯,除了讓一棟建築僵屍橫行外,又切斷另一處建築物電源,並且在另外兩地產生新的據點。
(另外三處的僵屍。支援?逃跑?)
後來,路王找到手槍,便一口氣衝了出來,準備要開始大開殺戒。
教堂玲則是搜尋到電鋸與彈匣後,也準備衝出來,支援路王。
可惜,當路王對我的僵屍開了一槍後,雖然成功格殺,但剛好我在上一回合抽到一張卡,讓這隻被槍殺的僵屍,奮力奪下路王的槍。緊接著,輪到我反擊,叫了一隻僵屍,配合一張多2顆骰的戰鬥卡,硬是讓路王在教堂玲支援未到前,含恨倒地,路王雖然手中還有球棒,但硬是折斷(加上之前的話,是斷兩枝。)
即便,教堂玲後來趕到,殺了六隻僵屍。殺第十隻時,電鋸還鋸斷了,損血一滴。
後來,因為「傾盆大雨」加上我的僵屍離她遠遠的,她自己又只丟出1或2的移動能力(唉!大概是愛人被宰,無心眷戀吧...我是指遊戲裡的角色啦!^^),當時間結束時,殺僵屍總數9隻。很遺憾,他們沒有完成任務,讓僵屍方獲勝!
感想:
1.配樂聽完了,卻感覺沒有很恐怖。
2.遊戲簡單且有樂趣,希望能夠多些劇本可以玩。官方目前只提供五個,感覺有點少。
3.扮演僵屍方的玩家,前期要派幾隻去纏鬥,中、後期則開始要逃跑。並且善用房子來做移動。如此一來,英雄方想要擊殺15隻僵屍,就等於跟時間賽跑。
4.兩個英雄們的角色,一個是比利,一個是校園甜心,雖說合作力量大,但剛好起始點都在校園,等於其他三角的僵屍,很難碰到。加上前幾回合,花了時間在搜尋武器,對僵屍方更是大大有利。
5.英雄方如果有不錯的武器,則可以利用「鄰近」的空間,把僵屍「強制」吸引過來,既可以避免在該回合直接戰鬥,又可以得到後方的支援。(類似路王的手槍,在等待教堂玲的彈匣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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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上,我們前幾次玩是玩錯了。
回覆刪除主要是因為:如果是三個玩家,一個操縱14隻僵屍外,另外兩個玩家可以分別操作2隻英雄。
也難怪,因為玩錯,所以僵屍一直龜,靠著場地大而贏了遊戲...><